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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与番外 (第2/7页)
却又打起了内战,十一大队被派往东北,执行轰炸任务。 梁军平不愿残害同胞,出发前夜销毁了重要证件以后偷偷离开了驻地,做了逃兵。当时战乱,交通不便,他到底也没能回家一趟,为了活命又在步兵连里入了伍,稀里糊涂跟着将军到了台湾。空军出身,毕竟文化水平高些,梁钧平受了将军的赏识,在将军身边做了秘书,这么多年都有惊无险的过来了,却在陪同将军参观眷村时,被老十一大队的战友认出是当年的逃兵。 白色恐怖时期,这类事件非同小可,往大了说,梁钧平是潜伏在台湾的共党间谍也有可能。 然而将军念旧情,原本想把这件事情压下去,可是那战友在台湾颠沛流离,过得极为凄苦,心有不甘,四处写举报信,将军也无能为力,临时给梁钧平办了假证件,买了车票。梁钧平的案子很严重,台湾是绝对待不下去了,宜兰的海防稍微宽松些,将军的意思,是让梁钧平偷渡出去,去哪里都好。 他一个人倒也没什么,只是苦了慧君。梁钧平一直无心成家,到四十七岁这年,将军把慧君介绍给了他。慧君当时不过十九岁,父亲好赌,把家当赌了精光,慧君也早早出来做事,在将军家做佣人。 梁钧平本来觉得自己年纪大了,配不上她,慧君却急着嫁人,好拿彩礼钱填了家里的债,几乎是求着梁钧平娶自己为妻。 梁钧平这一辈子都是心软的人,犹豫了一阵子还是答应了慧君。结婚以后,他出钱还清了慧君娘家的欠债,又出钱替他们家起了新厝。 二人的性格意外的契合,虽然一开始一个是奔着钱,一个只是出于同情,婚后却真正的恋爱起来。只可惜好景不长,短短三年后,夫妇二人便落了难。 下了火车,到宜兰后,慧君更是腹痛不止,走到半路,她脸色一变,告诉梁钧平,羊水破了。 梁钧平不懂妇女生产的事,慧君解释后,他才知道这是要临产了。 “你再忍一忍,我们上了船就好办了。”梁钧平心急如焚,不知道通缉的电报什么时候会到宜兰。 慧君噙着泪摇摇头,梁钧平知道她的意思。 宜兰海防宽松,也是相对而言。偷渡客被发现的下场只有枪毙,慧君是担心孩子一出世就丧了命。 梁钧平叹了口气,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他不敢敲门求助,生怕被当地的民兵当作可疑分子扣押。 到最后,他背着慧君,在山脚下的林子里,生下了那个孩子。 “我们的儿子真秀气,像你。”慧君抱着刚出生的孩子,一边哺乳,一边怜爱的借着月光去看他的样子。 孩子很乖,没怎么哭,喝了奶就安静地睡了过去,让梁钧平松了一口气。他也忍不住细细打量起自己的儿子来,这辈子到处辗转,什么滋味都尝过了,却还是第一次为人父。 他抱过孩子,稚嫩白净的小小身体散发着温热的气息,梁钧平忍不住亲了亲他的额头。 他抱了孩子很久很久,舍不得放下,最后还是慧君开口提醒他,该走了,天已经快亮了,日出以后就不好走了。 “我来的时候,看到旁边有个庙。”梁钧平一面说着,目光却还是舍不得离开孩子身上。 偷渡是九死一生的事情,梁钧平舍不得让孩子跟着自己冒这个险。 “钧平,我们给孩子留个记号吧,以后说不定还能回来找他。”他们身上实在没有什么可以当作信物的东西,慧君只好拿了一把小匕首,想在孩子身上留一道伤疤做记号。 梁钧平接过匕首,比划了一下,还是舍不得伤了孩子。 “还是给他起个名字吧。“梁钧平把匕首还给慧君,咬破食指,想了一会儿,在孩子的襁褓下写下了“梁清越“三个字。 清吉,凌越,时间紧急,梁钧平也无法细细考究,只盼望自己孩子能够自由、平安。 去海边的路上,他们不停的回头。清越还是安安静静的在寺庙门口的红色地砖上熟睡着,寺庙门口的灯笼隐约照出他的轮廓。 庙里的尼姑很喜欢梁清越,婴儿时期的他很乖巧,任谁来逗弄都会“咯咯”直笑,天生喜欢与人亲近。 那对伦敦来的丁克夫妇在庙里参观时,看见了走路摇摇摆摆的梁清越,梁清越走过来抱着他们的腿,口中国语和台语混杂着叫“阿爸阿母”。 梁清越被他们领走的时候,几个平时常照顾她的尼姑眼里都噙了泪。这对夫妇承诺会写信来告诉她们梁清越的近况,回伦敦后也如约每月寄信到宜兰,梁清越拍的照片也会洗好寄过去,直到有一天信件被退回,再也寄不出去。 与此同时,太平洋的另一边,约克郡山谷里斯温家族的古堡里,诺克夏·斯温也刚刚诞生。按照家族的规定,这个孩子便是下一任的家主。诺克夏的父亲萨贝达·斯温在半年前去世,斯温家族的事务,目前由萨贝达的弟弟,诺克夏的叔父代为管理。 这便意味着诺克夏的家主之路会十分艰难,与叔父之间,必有一场你死我活的较量。 刚出生的诺克夏还懵懂无知,嚎啕大哭着,被抱进了祭坛,由几位长辈替他进行特殊的洗礼。 诺克夏来到这人世上,第一口喝的不是母乳,而是鲜血。 斯温家族从中世纪延续至今,依赖着每一任家主的血性。家主诞生时,要沐浴仇敌之血,再饮下长辈的鲜血,这是一直以来的仪式。 小诺克夏被祭坛的血腥味有着本能的恐惧,身体在祭台上蜷缩成一团,小声抽噎着。 同情、恐惧、忧愁……这些平凡人的情感,是家主成长过程中必须要摒弃的弱点,在他能拿起刀的时候,就被教会如何杀人。在他的眼里,夺人性命时唯一该顾忌的,就是是否会损害家族的利益,而非被杀者本身。 豢养家奴,也是为了家主能够意识到,人有等级之分,有些人生来便无足轻重。 梁清越在庙里听着佛号时,诺克夏已经带去看了几次家族内部处决的现场了。诺克夏很快就不害怕鲜血和尸体了,他的进步得到了母亲的鼓励,他勇敢杀掉了自己养了三年的小狗时,家族的长辈们都围着他,接连拥抱、亲吻他。 诺克夏是十六岁那一年才开始掌权的。为了立威望,他离开从小长大的古堡,来到了伦敦,执行起家族的任务。 两年后,他追杀一个卧底警察时,见到了那个男人。 他们同龄,但诺克夏拥有至高的权力,对方却一无所有。 他原本该没命的,但他的样貌很特别。诺克夏还没有属于自己的奴隶,他被选中了。 “为了家族存续,便要抛弃人性,像野兽一般厮杀,值得吗?”北欧小镇,梁清越和斯温婚后的度假期,在极光下,斯温与梁清越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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