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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贴文转载 (第1/1页)
不得好Si! 这是我娘曾经亲口对我说的话.. 我是个被自己的娘告上法院的苦主,罪名是"伪造文书"刑事. 案由是我在我娘入住护理长照机构时,为了申请社会补助的需要,因此以我娘的名义户长,申请补发户口名簿. 我娘诬指我在未经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申请补发,因此向检察官提出告诉! 检察官召开侦查当日,我看见我娘与我妹带了个油腻大律师上场..看来,我娘是铁了心想把我b上绝路. 由於我只有在取得我娘口头同意下,向户政事务所以户政事务所提供之补发委托书上自行签署我娘的签名, 因此检察官以本人明确违背我娘意志的行动为由,提起"简易判决"我有罪 後来我在委任律师建议下,提出抗告,申请开庭. 目前法院审理完毕,等待判决. 只是母nV俩,当庭提出刑事附民事来看.在刑事审判後,我还会有民事官司要跑. .. 对这件事,我只有想说: 图的是甚麽? 我娘应该是想以战b和,让我独力全额负担她的医疗费用!而且还要照她的意思,以她想要的规格,在台北贵族医院安心就养... 後来由我妹在合议庭当庭提出的刑事附民事案由看来,其实母nV两的目的只是要钱..我妈在庭上,可是声称要1000万补偿.. .. 我这是小号,我想大家都看得出来! 我还在官司诉讼期间,实在不方便透露过多细节. 不过,官司进行之中,那对母nV表现得荒腔走板,我有信心胜诉. 同时我也深深感受到,没有知识的井底之蛙真的可悲~~ 如果有人问我会不会伤心难过..不会! 法律是我抵抗亲情勒索的盾牌..也会是我向母nV发动诉讼的利剑! 我说过,我会让伤害我与我所挚Ai的人付出代价! ..不论亲疏.. 法律不会要求子nV舍身做孝子! 但为老不尊的父母,会让子nV"不得好Si". 所以,别跟我说亲情与互相伤害..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伤我,我必伤人!! 对井底之蛙,我一定不吝"落井下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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