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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的女友 (第1/4页)
半夜里,讨厌的电话铃声,把我从酣睡中吵醒过来。 虽然醒了,我还是让它响了一遍又一遍,直到身傍的丽娟也给吵醒了,她妮着声音推了推我:「平哥!看看是哪个讨厌鬼?」 我真想咒骂出来,一把掀开了被子,我与丽娟赤条条的身子便暴露在床头灯下。 丽娟今年十七岁半,是个早熟的女孩子-不,正确点说,丽娟已是个小妇人了,天晓得她甚么时候开始不是「女孩子」了?她的rufang丰满盈实,任何时候摸上手来,都会令人兴起一份难以忍受的冲动,只因丽娟很懂得装娇作态,反应热烈,故经常能挑起男人的性欲。 这时候,丽娟又怪害臊地用手扪住了她芳草萋迷的小三角地,大惊小怪的嚷道:「哗!你想冷死我吗?」 我没有理会她,自管跳下床去,走到小酒柜旁抓起电话。 对方在哇哇大叫:「他妈的!大难临头你还温着那个小sao货?」 一听出是「大哥」雄彪的声音,我禁不住不寒而栗了。他骂人就是凶,往往不但辱及别人的考妣,还要把人家骨头早已化灰的祖宗三代,也要骂个狗血淋头的。只是这次,雄彪来不及逐个问候,便急忙地说:「听着,限你二十分钟后落楼,我会叫人驶车来接你!」 我吓了一跳:「彪哥,是否出了事?」 「不要再问长问短,总之你要马上离开那里!还有,丽娟也不能留下!」雄标对我提出严重警告:「所有的东西你都别碰,否则可要当心了!」 「但是,彪哥,这么多货……」 「妈的!你聋了吗?我不会再说第二遍,你好自为之,准时落楼,否则你洗净屁股准备坐牢好了!」 我呆呆地看着挂断了的电话,丽娟也听到雄彪的怒吼了,她坐起身来问我:「平哥,我们要到哪里去?」 「谁知道……」我摇摇头,猛然把听筒摔下,朝她挥挥手:「快起来打点一下。」 于是在两分钟内,我和丽娟己草草地穿上了衣服,她连奶罩也没戴上,恤衫下突起两座颤腾腾的小馒头,十分rou感。想起夜里与她疯狂zuoai的情景,我忽然觉得似乎有点依恋她。不过情势危殆,雄彪是很少这样气急坏命地叫我逃命的,准是东窗事发,这个巢xue是不能不放弃的了。 我从卧室跑出去,钻入另一个杂物房,开亮了灯,对着那堆积如山的纸皮箱子,只有干着急。 丽娟也闪了进来,偎靠着我。「平哥,他叫你别碰,你最好就不要碰!」 「你晓得甚么?」我情急中骂她。这些纸皮箱里,盛载着不知多少、都是由我冒险犯难「弄」来的东西,全是值钱的家伙,如今叫我一下子放弃了它们,那不等于把我的功劳、我的心血、我的财富,都一笔勾销了么? 「平哥……」丽娟在拂晓的清凉空气中颤抖着:「你……你不能违逆彪哥的啊!他这个人甚么事也做得出来的!」 我二话没说,又再奔回睡房里,急忙拉开床头的抽斗,翻开里面的两本裸女画报,里面夹着一叠千元钞票,抽斗内还有我的身份证和旅行证件,在最底层下面,则是一把锋利的弹簧刀。 我匆忙把这些东西,一古脑儿地塞进裤袋内。 丽娟又跟了入来,我看看她,她用留恋的眼光凝视在我脸上。 「我们不会分开吧?」她悄声地问。 我只能长叹一口气,从裤袋中取出小叠钞票,塞到丽娟手中。 「你拿着,现在我也不知道,不过很快就……」我情不自禁搂着她拥吻,未完的话也就咽回喉咙里。 我本来想说的是,过去一星期来,丽娟日夜陪伴着我,给了我不少的快乐,甚至使我和她之间,亦滋生出一份微妙的感情,似乎谁也少不了谁。可是,我趁着自己的理智还在,立即将丽娟软绵绵的身子推开。「够钟了,我们走吧!」 她抓住我的手,眼中泛起泪光,我不想她为我流泪,我更不想为她而变成婆婆mama的不痛快,于是摔开她的手,叫她在后面跟着我。 锁上了大门和铁闸,置身于漆黑的楼梯间,那些东西又闪上了我的脑海,就是这座屋子,也使我带些痴恋的。除了丽娟以外,好几个热情女郎都曾与我在这间屋子里欢乐过,最特别的一个,是一位「失拖」入狱的兄弟的老婆。这屋子,委实令我有太多的怀念回忆。 来到街上,吸入了一股鱼腥味。这里是街市,清晨五点的晨光映照下,已有些小贩在档口附近出现了,但这种肮脏的街市,却是我所深恶痛绝的。 丽娟怕冷,偎依着我:「平哥,如果我们真要分开,无论你去到那里,都要给我一个通知啊!」我只是轻轻拍拍她的肩膀。 一辆汽车迎面驶来,大灯射到了我和她,立刻刹住,车门随即打开,阿伦伸头出来对我们低叫:「快上车!」 我拉了丽娟钻入后车厢,阿伦把车子开得飞快,就像后面有厉鬼在追赶他似的。 「阿伦!到底出了甚么事?」我着急地探身问他。 「总之是大镬!」阿伦说:「详细情形我也不甚清楚,但是你那个架步不安全,大哥不能不放弃它。」 丽娟也把身子靠上来,怯怯地问:「我们要到哪里去?」 「女人多嘴甚么!」阿伦仗着是大哥雄彪的心腹,居然不给我留点薄面,绝不客气地斥喝着丽娟。丽娟暗中抓紧我的手,我还在问:「难道有人来拘捕我们吗?那么多的东西白白放弃,真使我痛心!」 「汤平,你见了大哥自然明白,这叫壮士断臂,大哥总是错不了的。」 雄彪住在九龙塘的一座豪华别墅里,我们三个人上了楼,两名手下和一个睡衣尤物簇拥着他。雄彪为人急躁粗鲁,但外表却像一个翩翩风度的中年商人。 此时他一把拉住我,直入书房,砰的一声关上门,对我说出了眼前的恶劣形势,接着便对我面授机宜……我必须要马上离开香港,到澳门去暂避锋头了。再过三个小时,带枪的人们,便会破获一个爆窃、绑架集团,在架步中会起出大量赃物证据,而那时候,我将坐在一艘正开往澳门的气垫船上。 「汤平,你是我的左右手,我绝不能让你给人抓了去的!」雄彪有时也是个「温情主义」者,只因我还有利用价值。雄彪像个家长般谆谆告诫我:「你已经被人点了相,至少要避开三、四个月,等风声停下了才能回来。」他说着,拿起书桌上一个鸡皮纸信封,把它交到我手上:「这里是十万块钱,可不要一到澳门就输光了。我的名片上写有一个澳门的地址,你去找老张,他是我的死党,由他安排你的住宿生活好了。」 我说:「大哥,丽娟不能跟着我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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