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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近乡情怯 ④ (第1/1页)
那是1740年的夏天。我会记忆如此深刻,是因为那是个格外多雨的夏季,每天带马匹外出觅食、运动,我身上几乎永远黏着套湿答答的衣服,鼻子下飘着洗涤过衣物仍散不去的霉味,长靴上黏有厚厚的泥土,从厨房后门进入因弗加里堡时,因为一脚一个湿泥印,总逃不过厨房总管布朗太太的碎念。 训练马匹主要有两条路径,一条是往西绕行加里湖的缓坡,往西南的路径则更具挑战性,可以一路带着马匹深入山林,让他们充分锻炼后,再沿着平缓的洛奇湖湖岸小径,一面欣赏荡漾的水波,一面慢步回到因弗加里堡。 那天我选择了往西南的方向。 午餐过后,我趁雨势小一些时,带着几匹马开始惯常的训练。我一如往常地骑在哈德文背上——那时我衷心的伙伴不过两三岁,是我重点调教的对象,13岁的安格斯胯下是只年迈的灰色牝马埃米尔,温驯地忍受他时而暴冲、时而骤停的驾驭,而杜格尔则选了匹甫完成训练的棕色牝马雅柯白,遥遥落在队伍最后方,监看中间没有人骑乘的三匹小马驹。 我是最先看到前方事故的人。 此处因为邻近湖边,大雨过后路面经常被满溢的湖水与汇聚成洼的雨水淹去一半,适逢潮湿的雨季,整条路布满泥泞并不稀奇,有些路段甚至因为反覆大量吸饱水,成了黏土一般难行的泥沼。 在那因连绵大雨而整个天空都泛着惨澹灰白色的午后,路中央挡着一辆倾倒的马车,右侧车轮近半陷入烂泥中,左侧则浮在空中嘎嘎地空转,货物一股脑地往右滑动,加剧了马车的倾斜,金黄饱满的麦穗从松开的麻袋口如沙漏中的流沙般散落进灰褐泥水中,一股金色的浪潮顺着湖水的波动飘向远方,成堆的果物扑通落入泥地,被两个忙着推车的人踩在脚下,装在竹篓中的鸡在水中扑腾,有些成功地顶开笼盖,努力振翅低飞向还看的见路面的小径左侧,余下的则忿忿不平地尖声啼叫,拉车的挽马似是伤了后腿,亦跌坐在泥中嘶鸣着,马车主人却只知气急败坏地又拉又扯,咒骂不配合的畜生。 种种尖锐又急促的噪音令哈德文猛喷了一下鼻息,我俯身拍拍牠的脖子,又在牠耳边低声鼓励,才使牠平静下来。 “你留在这里,和杜格尔一起看好马匹。” 我回过头对安格斯说,少年正逢凡事都想凑一脚的年纪,扯了一下缰绳,逼迫嗅到不安而不愿靠近的埃米尔向前,和我并行在狭窄的小径上。 “我也能帮忙。”安格斯微蜷的姜红及肩短发湿漉漉地黏在脸颊上,在滂沱大雨中度过两小时,我们的外衣都浸湿了,雨水顺着脖颈滑至背上,一道一道的水痕夺去体温,却没有让这好奇又好动的少年镇静一点,他举起手臂,想展现给我看好不容易练出来的肌rou,“我这个夏天长壮了许多,凯尔,我也能一起推车。” “我相信。不过杜格尔同样需要你的协助,他一个人顾不来这么多匹浮躁的小马。”安格斯回头看了一眼,对哪边更需要协助犹豫不决,于是我正色道,“杜格尔是你的族人,安格斯,你必须优先照顾他。” 他这才勉为其难地点头,又热切地加上一句,“如果真的人手不足,你会叫我吧?” “会的,我答应你。”毕竟我可一点也不想在这冰冷的雨水中待更久了。 我策马向前一些,才跳下马牵着哈德文小心靠近,绕过脾气不佳的挽马到车主身边。结实粗壮的车主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又揉了揉发酸的腰,直起身退后两步想将脚从烂泥中拔出,却重心不稳一屁股跌坐在地上,溅起一片肮脏的水花。 “噢!这天杀的烂天气。好不容易借到马车,想要将早熟的农作运去市集,谁想得到居然碰上这种破事。不如骑着我的驴子还安稳些。”索性坐在地上呼哧呼哧喘气的车主这才注意到我,“哎年轻人,能扶我一把吗?” 我一把将他拉起,等他站稳后才放开手,“能让我试试看吗?我对马匹还算有些研究,或许能让牠再站起来。” “你来吧,反正也不会比现在更糟了。”他挥挥手,揪着外袍尾端拧出一堆水,“我跟马从来就不合,也不愿意再受这畜生的气了。” 我将哈德文安置好,孤身靠近名叫贝丝的挽马,看是什么将牠留在冰冷的水洼中。好在牠的后腿并未受伤,只是对这泥泞的道路以及过重的负载十分不满,才压平双耳,耍赖地坐在地上。 “好贝丝,你真是辛苦了。”我拍拍马脖子,掏出根红萝卜条——是我为了奖励马匹,随身携带的小零食——喂给依然存有戒心的牠,“我是来帮助你的,你也想赶快回到有着舒适干草及大把燕麦的地方吧。” 贝丝的耳朵抖了抖,接受了我给牠的赠礼。 “史密斯先生,我带更多人来帮忙了。”在我忙着和挽马建立感情时,有个低沉有礼的声音向车主说。 我以为来人是史密斯先生的邻居,或者附近的农民,不以为意地发号施令,“麻烦你让车后的人别再推了,先去把货物重新堆好。要不等我把马哄好,马车翻了也没有用处。” “年轻人!”史密斯责备地喊了一声,“这可是龙骑兵的副队长布里克塞先生。” 史密斯尊敬的语气中甚至带点恭维,看来这个布里克塞在这一带颇具名气——好名声或坏名声我暂且判断不出来。我想上下仔细打量他,但贝丝的鼻头正拱着我空了的掌心,我只能将视线移回毛皮袋,再拿出些红萝卜给牠。 布里克塞没有理会我们,迳自朝他的五名队员下令,“琼斯,你带两人去将未受损的果物和逃跑的鸡只都带回来。罗素,牵好我的马,其他人随我来。” “布里克塞副队长,我们应该直接上路,和队长会合比较好。”一个队员不屑地看着凌乱的场面,摆明不想帮忙,并认为为此脏了衣物有损格调。 “你真的那么想,埃文斯?” 一句平凡的问句,一个短暂的眼神,让埃文斯脸色垮了下去。我感到有趣地看着这场面,眼珠在他们之间来来回回,好奇布里克塞手中握有埃文斯什么把柄,让布里克塞有底气到甚至无需确认埃文斯的反应,直直走向马车后方着手整理。 我拍着贝丝的脖子,目光忍不住跟着布里克塞。过去没在这个区域碰过布里克塞,但他似乎是个不容小觑的角色。我在心里默默记下这件事。 在吃完将近一整根红萝卜,也耗罄我夸奖的词汇后,贝丝总算心满意足站起身。我替哈德文也绑上绳索,毕竟车子的载重加上湿滑的软土,只靠贝丝可能有些吃力。哈德文从我身上嗅到贝丝的气味,恼怒地喷了下鼻息,好在这小崽子是我一手带大的,要哄好倒不难,没多久我就骑在牠背上,准备带着贝丝一起将扶正的车拉出泥泞。 布里克塞在后头和琼斯以及埃文斯站在一起,等我一声令下便会一齐推动。另外两人则是一左一右站在马车侧边,扶着两侧粗略钉起的车板,防止货物再度倒下。 “好,准备——”我一夹马腹,“就是现在!” 我以为必须经过一番挣扎,才能将沉重的马车拖出,但哈德文与贝丝的爆发力超出我的预期,又或者牠们暗中较劲想获得我的青睐——或者另一根萝卜条。除了初时累积动力的迟滞,车轮很快便顺畅转动起来,被两匹马拉着直直向前冲出,吓地替布里克塞牵马的男孩惊叫一声,步伐踉跄地带马避向杂草丛生的路旁。 “成功了!”我振臂高呼,后方却传来一阵sao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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