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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第2/2页)
怎麽了,男生结结巴巴,塞林格朝他摇了摇头,蹲下用英文问大叔:“您弹吉他多少年了?” 大叔说三十年了。 塞林格说您的木吉他弹得非常好,让我想起我的老师。 大叔说您太过奖了。 塞林格问:“我能和您合奏一首吗?他们都说我贝斯弹得还不错。”他回头,冲我眨了下右眼。 我立刻说是,他在伯克利学过低音吉他,还被当地的爵士乐队邀请演奏过!心说岂止是不错,简直厉害翻了! 问大叔时,塞林格全程都是单膝蹲在地上的,竟然还会挤眼sE,等我说完还悄悄朝身後竖了下拇指,表示我吹得好…… 这样看着很像他刚出道时,满身的桀骜不驯,却也会在遇到爵士乐的教父级人物时,变回青涩的学生。 男生的英文显然不太好,一直用日文追问着是要合奏的意思吗,没人回答他,他只好无助地看向我,确定真是要合奏以後激动地转向大叔:“大叔你信我,他贝斯真的弹得超级bAng!” 大叔笑着点头,抱着吉他站起来,微微鞠了一躬,说:“请多指教。” 男生将自己的木贝斯取下来献宝似地捧给塞林格,自己让到远处,塞林格在那张椅子上坐下,回头对男生说:“你站我旁边。” 那语气蛮冷的,仿佛还带着一丝嫌弃,男生还是一脸受宠若惊的表情站过去,擡头挺x像个标兵。 我心里既替他激动,又很崩溃:让你站过去不是让你当保镖的,要认真学他的指法啊,难得他愿意教你啊! 如果我十七岁时能有机会站在二十一岁的塞林格旁边看他演奏,我得在他手上盯出个窟窿吧。 “下一首是什麽?”塞林格问大叔。 大叔想了想:“《草帽歌》可以吗?” 塞林格似乎是愣了一下,沈默地点了点头。 点头大叔当然看不见,我说:“先生,可以开始了!” 他们第一次合作,然而贝斯和吉他却配合得十分默契,这一次终于不再是简单粗暴的根音了,变换自如的贝斯伴奏让一旁的男生看傻了眼,大叔唱得享受而投入,有时会微微偏头,仿佛想要看看这位神秘贝斯手的样子,可惜塞林格全程没有一次擡头。 唱到“Mama,thatoldstrawhatwastheonlyoneIreallyloved.”时,我眼眶甚至都微微发热,中途大叔弹了一段即兴的solo,贝斯竟也能默契配合,当这首歌结束,看得出大叔也意犹未尽,他站起来朝塞林格的方向又鞠了一躬,说想和您再合奏一首,可以吗? 可能是太高兴了,这一句用的是日文,我连忙转达给塞林格。这样两个隔代又忘年,语言不通却彼此欣赏的人能遇见,太难得了。 下一首大叔让塞林格选歌,塞林格选了Sting的《ShapeofMyHeart》。 大叔“啊”了一声,感慨地说这是首好歌,我也很想唱给您听,但歌词并不十分熟悉,不然您来唱,我负责吉他伴奏吧。 塞林格却说要不然换一首吧。 男生有些错愕,其实我也是,塞林格以前也做过乐队主唱,这首歌难唱在节奏的把握,唱功上倒没有太花哨的技巧,塞林格在节奏方面的天赋是公认的,即使他嗓子已经不如从前,也不会唱不了。 “为什麽啊?”男生说,“这首歌我很喜欢啊!让塞林格君就唱这首吧拜托!”他朝我双手合十,这话根本不需要我翻译。 塞林格擡头看他,忽然又看向我:“你来唱吧,unplugged,你唱会很好听。” 这建议来得太突然了。 “好啊!塞林格君说你唱得好那肯定很好啊!”男生已经激动地翻出包里的手鼓,说,“我来当鼓手!啊,想想忽然就变BandPy了好激动!” 原本还有点犹豫,但BandPy这个词实在让人无法抗拒,没错,有吉他、贝斯、鼓,只缺一个主音就是一支完整的摇滚乐队,我g嘛要在这儿当个多余的人? 我点点头把背包脱了放脚边,不由也有点激动,朝男生示意他可以起头了。 塞林格放在贝斯上的手几度按下却又松开,他说了声“对不起”站起来,上前两步按住我肩膀就让我转了个身。 “你对着我唱我没法伴奏,”他的声音就在背後,带着一抹笑意,“你的乐队该在你身後。” 可能是他说话时正好与我耳朵的高度平行,声音抵达得毫无阻碍,听起来竟和平时有点不同,我脖子诡异地起了一阵J皮疙瘩。 牛仔K的背後突然猛震起来,好了,闲晃了一上午,终于惊动石头哥了,塞林格却先我一步把兜里的手机cH0U走,按了关机後才放回去:“歌手的职业修养。” ……对不住了石头哥,谁让他是我偶像呢。 前面就这麽条冷清狭窄的街,连行人都稀少,让我想起第一次做街头演出的那天,开始的时候多少会有些局促,然而乐手就是主唱的後盾,有他们在身後,我就能不要脸地从日升一直嚎到日落。 当站在广场上搭建的台子上,看着所有人麻木行走的样子,就恨不得能把整条街都喊醒,所以我总是用力地唱,唱歌的时候,想象自己是一件乐器,好坏不论,但我要把自己弹到发烫。 男生轻敲了三下手鼓,大叔的吉他,塞林格的贝斯,依次加入,在这两位无可挑剔的乐手手中,音乐声让这条盛夏的街道好像一下进入了萧瑟的冬天。 Shapeofmyheart,但唱的并不是我的心,不是杀手Leon的,也不是Sting的,我唱的是此刻为我伴奏贝斯的人,这是塞林格为大叔选的歌,也是他自己心的形状。 Hedoesn''''tpyforthemoneyhewins Hedoesn''''tpyforrespect 这是一首不适合把自己“弹到发烫”的歌,但每当唱到“That''''snotmyshapeofmyheart”时,我还是能感到x腔里摩擦的热量,还是忍不住想叫醒这条沈睡的街,把歌声送到更远的地方。 歌曲有一段口琴吹奏,我将这段哼唱了过去,只觉得那一刻,冬雪消融,头顶都是yAn光。一生有这样的一刻,即使不能拿满分,似乎也不枉来人世间走一趟了。 停下来听我们演唱的人并不多,这首唱完,也只收获了稀稀拉拉四个路人的掌声,我回头看向塞林格,他抱着贝斯擡头看着我,没有说话。 我像个盼着老师表扬的愣头青,明明我老师都不想说什麽了,我还不愿放过他眼角眉梢每一处微表情。 “哇靠,哥你唱得好听啊!”男生一个劲为我拍鼓,“我说不出来,反正就是……特别有穿透力!” 唱一首歌就能被叫哥,建立起如此深厚的跨国情谊,那种感觉也特别爽了。 “您是歌手吗?”大叔忽然问。 这问题问住了我,怎麽说?该说以前是吧,但又…… “他是。”塞林格说。 他起身将贝斯还给了男生,我的心情难以描摹,不管是为了避免我尴尬,还是他真心如此想,总之这两个字都……非常美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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