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茱莉亚:奴隶之心(病娇)(古罗马奴隶X奴隶主1v1sc)_第四卷亲密之谜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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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卷亲密之谜 (第1/4页)

    第四卷

    01

    马尔库斯·诺尼乌斯·巴尔布斯,我先记述一下他的名字。

    沙龙东侧下一个路口的诺尼亚教堂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卢修斯给我讲了一点,赫库兰尼姆居民耳熟能详的,马尔库斯·诺尼乌斯·巴尔布斯的过往善迹。他过去的存在距今约50年。

    他现在正伫立在诺尼亚大教堂那里。他骑着战马,他的父亲母亲妻子陪伴着他。他们的故事都不会再续写了,他们现在是一座座雕像。

    那位奴隶贩子被找到了,他说话的声音无论如何掩饰都带有那种嚣张的鲁莽。对我来说,毫无疑问,他就是那位违法的奴隶贩。

    两位执政官执政官决定在诺尼亚教堂的马尔库斯·诺尼乌斯·巴尔布斯的雕像下惩罚这位违法的奴隶贩子。

    无数城里的居民前来广场,围着我们作为中心,围出了一个小圈的场地。

    他在我面前受了鞭刑,或者说他在卡伊主人的面前受了鞭刑。而我在卡伊主人的身后站着。

    犯人发出来了凄厉的惨叫声,我当夜就做了噩梦。

    卢修斯问我可曾已经认识了城镇里叫做马尔库斯·诺尼乌斯的自由人。

    我说在城镇里我只认识他一个自由人。

    卢修斯说马尔库斯·诺尼乌斯·巴尔布斯是一个慷慨的主人,他释放了很多奴隶,那些奴隶有不少现在就留在赫库兰尼姆里。

    马尔库斯·诺尼乌斯·巴尔布斯将自己的第一个名字和第二个名字赐给每一个奴隶。

    所以马尔库斯·诺尼乌斯‘们’无一例外,在最少五十年前一定是奴隶。

    卢修斯这么给我说,是想让我知道奴隶变成自由人的情况还是很多的。让我保有希冀。

    这位非法的奴隶贩子竟然在之前也是奴隶。他从主人那里逃走,他没有任何的身份公证,从外面的城邦来到赫库兰尼姆。不要工钱只管饭就行,给一家商店做T力活。

    打算离开赫库兰尼姆的时候,掳走一个奴隶直接带到新城市卖掉。一下子能获得一大笔钱。

    但是没抓到,只能自己一个人连行李都带不了就离开城镇。

    后被卡伊主人派出去的马鲁蒂和派出去的g0ng殿护卫给从庞贝抓到。

    奴隶犯罪,罪加一等。鞭刑也双倍奉上。

    我看到了一眼他的脸。没有任何血sE,脸上粘着地上的土,手被束缚着,起伏着身上血淋淋的口子喘息。他的意识已经完全脱离了身T,被打到了昏厥。

    同为奴隶的我心里生出一点对他的同情。

    他被送回了奴隶市场,但此时他的身T千疮百孔,又有着犯罪记录。

    那些想在家里添置常备奴隶的主人们应该不会再将他纳入考虑。

    他最后会流入那些造房子缺T力劳动奴隶的主人那里。直到关节病再也承受不下去为止。奴隶的一生就到此为止。

    奴隶拐走奴隶,奴隶尚且看不起奴隶,奴隶的一生只有寥寥几个结局。

    奴隶只有一个好结局,像卢修斯一样,被主人释放成为自由民,甚至运气非常好变成了罗马公民。

    但我没对卢修斯说出口,其实能够永远做卡伊主人的奴隶b让我自由在街头还更让我开心。

    只不过奴隶一旦变得老的不行了,就会彻底失去了价值。

    讨论如何让我能对卡伊主人永葆价值会让我更有希冀。

    我不敢奢想如卢修斯一样的幸运,我知道了卢修斯的存在就让我感到了幸福。

    02

    加拉。加拉是我的朋友了。可Ai的、惹人们喜Ai的加拉。写下他的名字都让我微笑。

    自从上一卷写完,我好久好久没有再展开纸写东西了。我想我度过了写作的狂热期,有意思的一个新词。这也是加拉教给我的。

    加拉那天和我蹲在高墙下躲太yAn的时候指着一颗被他咬了一半的梨说:“我度过了梨的狂热期了。刚来这里时我每天只想吃梨。现在觉得倒不怎么样了。”

    加拉是个侃侃而谈的家伙。这家伙的嘴巴不是在嚼东西就是在开话匣子。我什么也没问,他就能把他的身世、来历、还有他主人的怪癖全都转述到我。

    加拉说他出生在奴隶的家庭里。一出生下来就是要给主人做未来的奴隶的。就这样在奴隶父母的地下室里长大,之前的奴隶主是个坏家伙,讨厌在庭院里见到小加拉,于是他的父母就让加拉白天待在地下室里,晚上再放到室外玩。

    ‘小加拉’,加拉讲自己的故事的时候就这样称呼自己小时候,噗,加拉讲故事真是厉害。

    小加拉在昏沉的白天和月光的夜晚中长大。‘聪明的小加拉’适应了这样的环境,每天都吃很多东西,最后也长得和奴隶主的儿子一样高和大。

    等到加拉12岁的时候,他刚刚开始服侍奴隶主人1年,奴隶主就Si掉了。

    奴隶主的儿子想要一些钱,包个店面。就把加拉的爸和妈和加拉全卖给了奴隶市场。

    加拉未来能g的活最多,所以加拉卖出的价格最多。

    后来加拉先被人买走了,旅行奴隶子把加拉拴在链子上,自己乘着马。一路向南,往赫库兰尼姆前进。

    被绳子拴着跟着马走,一路上加拉眼睛都被风沙给粘在了一起,风还在脸颊上割出来了血口子,将沙子全都吹进口子。

    加拉脚上的鞋都磨破了一只。光着脚在地上走长途实在是太疼了,加拉一路上都要不停地换左右脚的那一只鞋子。

    加拉让我看了他的脚底板,两边都有深深的疤痕,好像有一些脚板的r0U被永远地切掉了一样,G0u壑纵横的样子让我心疼。

    但所幸赫库兰尼姆的主人都是慷慨美丽的。

    加拉用幸福的笑容对我说:“我的弗拉维乌斯主人可真是天下最好的主人,我傍晚被马拖着一进城,被他看到,他就立刻把我给买下。”

    “他还对我说,是我那缺水的样子让他心疼。”

    然后加拉恶狠狠地咬牙说:“那个混账奴隶贩子,一路上也没让我喝几口水,怕他自己不够喝。”

    “最后还真让他赚了一笔差价,赚了90阿斯。要知道我可没吃他多少东西,也没累着他的马,所以这是他的净利润了。他从我的主人那儿赚走了不少钱。“

    加拉的主人弗拉维乌斯,是个开焙炉店的商人。加拉平日给弗拉维乌斯运木头劈柴,然后早醒他待在门口守着柴火和店铺别被人偷了。

    用加拉的话来说:“弗拉维乌斯主人对我就像对自己的儿子。”

    加拉肯定是夸张了,毕竟他以前没遇过好主人。但我和加拉的亲近之处就包含了我和加拉都非常喜欢自己的主人。

    当我向加拉诉说我对卡伊主人的感激的时候,加拉就会用一种欣赏的眼光看我,有一种‘嗯,我加拉把你当朋友了’的感觉,哈哈,我只是瞎说的。

    我去城镇里的时候,我一有空闲就去找加拉,有的时候他在忙碌,我就在他旁边和他说话。不过如果我看到了他的主人,我会躲起来。防止他会不满意加拉在劳动期间交朋友。

    我去镇里是常陪主人去沙龙,有的时候主人去浴场,我又不被主人允许进入。在那些时间里我就一定会去找加拉。

    连卢修斯都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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