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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了一只小N狗是什么体验位高权重又深情,他把我捧在手心 (第2/6页)
我看着裴夙身上的衣服打趣,“大抵还没你身上这身衣裳贵。” 裴夙喉结滚动,哀哀唤了我一声:“阿瑾。” 我垂眸,盯着地板上的某一处,想着哪怕把卖的贵一点,我心里也好受些。 “裴将军,你是个好人,有大好的前程。” “我不一样,从被卖掉这里的那一刻,你我已经是两路人了。" “你还能回来找我,我已经很知足。” 1 “只是,山高海阔任你遨游,而我只配在这方寸之地了此残生。” “你回去吧,以后再也不要来了。” 裴夙就像当初在山上一样,乖巧的小心翼翼的拉着我的衣角。 “阿瑾,跟我走吧,我可以保护你了,以后没人再能欺负你。" 我看到他的手背,有一道长长的疤痕。 战场上刀枪无眼血雨腥风,他一定吃了很多的苦。 他是一个英雄。 我更配不上他了。 “我说了,我们已是两路人。” 以裴夙现在的身份,他想带我走轻而易举。 1 他可以威胁我,可以不顾我的感受。 但他没有。 他知道我在这里没有尊严的活着。 所以,他要尊重。 我平静阐述事实,他猛的收回手,然后失态地站了起来。 再度开口时,他的气息都是紊乱的。 人也有些语无伦次。 “我,我有一个问题,你救我,让我在你这生活那么久,就只是认定我非富即贵,把我当成获取利益的工具吗?“ “首先,是的,其次,让你住在这里当然是害怕你去祸害村里的其他小姑娘。” 沈言煊气极冷笑。 1 “简直荒唐,可笑至极!” “我自问从未有你说过的那般不堪,为何要这般揣测我!” 他转身疾步走出了门。 我收拾好桌上的狼藉,走出去的时候,发现他团成一团蜷缩在角落里。 仔细一看,眼睛似乎还是红的。 哭了? 我不在意。 我收回眼神,目不斜视地路过。 晚饭的时候,他依旧缩在角落里一动不动。 我自顾自吃着:“爱吃不吃,不吃饿着。" 1 “饿两顿应该还死不了。” 沈言煊忽然站了起来,走到了我的面前。 他的语气近乎讨好。 “我坐在那里想了很多很多。" "忽然就想通了。” “你只拿我当获取利益的工县也无所谓,你开心就好。” “至少我能待在你身边,这样就足够了。” 我放下饭碗,摩挲了一下自己的手臂。 “嘶,有点恶心。” 啊,沈言煊眼睛好像又红了。 1 我只当他是失忆之后过于单纯,后来我才知道,这个人到底有多么会伪装。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 除了欠条在一天天增加之外,倒也没什么太大的不同。 沈言煊越来越沉默,不再对我有过多的言语,只是默默地做他的活计。 很快就到了上一世沈言煊恢复记忆的时间点。 没有发生意外。 沈言煊外出时偶然碰到了头,当场就恢复了记忆,然后找到了本地的县衙。 正巧碰上巡抚出巡途经此地,当即确定了他的身份,迎接他回宫。 彼时我正在收拾自己的卖花小摊预备回家。 我的摊位邻近的是同村的李大娘和苏大娘的摊位,她们问我是遇到什么好事儿了,心情看起来那么好。 1 其实是因为沈言煊马上就要恢复记忆离开了,我终于不用再和他待在同一个屋檐下,也终于能拿到钱了。 我没答,反问她们;“嬢嬢,今年过冬的厚棉被可准备好了?” 李大娘和苏大娘都沉默了很久。 李大娘叹了口气。 “哪有钱呢。” “去年的棉被因为没钱被那田家来收保护费的柱子抢走了,今年的保护费没有着落,棉被,就更没着落了……" 苏大娘擦了擦眼角的眼泪。 “给二娃治病被那个郎中宰了,原本过冬的厚棉被也抵出去了。” 我的眼睛也红了,李大娘和苏大娘待我很好,我一定要帮她们。 只要,只要拿到沈言煊的那笔钱,就什么都好了。 1 我满怀心事回到家中,还没进门,忽然就听到了屋内的交谈声。 “殿下,这位姑娘与您朝夕相处良久,可要带回宫?” 我听到了沈言煊的冷嗤声。 “如此市侩的女人,一贯会做的事,便是趁火打劫,毫无同情心怜悯心可言,若不是孤后来装乖装得好,孤能怀疑她都敢日日羞辱孤了!带回宫?你想太多了。” “若非她也算真的救了孤的命,又有许多村里县里的人都知晓是她救了现,孤还真的想.…..…." 他后面的话没有说出口,我却已经毛骨悚然。 这是那个很熟悉的,心狠手辣的沈言煊。 我开始无比庆幸这一世让很多很多人都知道我捡了个非富即贵的人回来,才让他没有办法下手。 跟沈言煊打交道的危险性太高了。 沈言煊很快注意到了站在门口的我。 1 他忽然摇了摇手中的一盒欠条,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姑娘,不是想要金子么?” 我有预感,沈言煊接下来的话,绝对不是什么好话。 “欠条上的三万金,如今已尽数运至县衙府内,姑娘可自行去取。” 我毫不犹豫就要下跪道谢。 跟这样的沈言煊较劲对于我来说没有任何好处。 沈言煊的声音无比轻快,是他失忆这几个月来最轻快的一次。 “只是有一点,天家之物,是要跪受的。" “此处到县衙,姑娘需得,一步一叩首,跪过去,才不算藐视天恩。” “姑娘如此爱财,这种小事,怕是难不倒姑娘。” 我在沈言煊眼中看到了无穷无尽的快意。 我毫不犹豫答应下来。 那就跪。 金子,我不能没有。 它能救很多很多人的命。 我笃定的答案让沈言煊并不意外。 毕竟在他眼中,我就是这样一个爱财如命的市侩女人,令他厌恶无比。 县衙离我家的路,从前走起来也不算太远。 如今一步一叩首,我倒是觉得有十万八千里。 梨花村内与附近的路大多很差,没有官道,都是崎岖不平坑坑洼洼的小路。 2 小路上有尖锐的石头,有细细密密的小石子。 它们划破了我的额头,刺穿了我的膝盖。 额头的血模糊了我的眼睛,叫我看不清前路,我依然不停下,凭着感觉一步一步往前跪。 沈言煊的车驾就在我身旁慢悠悠地行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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